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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侨联规范基层侨联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办理工作
2023-01-28 11:03:00

  日前,省侨联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侨联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基层侨联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办理的登记范围、登记流程、代码使用提出明确要求,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理模式。

  明确赋码工作的内涵定位

  通知指出,基层侨联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基层侨联组织唯一的、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也是基层侨联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该身份识别码为基层侨联组织的建设与规范发展提供载体,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基层侨联组织成为可以独自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主体。

  规范赋码工作的登记流程

  通知要求,基层侨联组织申请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应严格按照代码证书申请登记表的要求,如实填报信息资料,根据不同基层侨联组织的指导关系,上报相关的上级侨联组织。收到赋码登记申报材料的侨联组织,要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方法,严格对照《中国侨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侨联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侨厅〔2019〕29号)规定的赋码条件,对基层侨联组织赋码证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开展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和是否同意申请办理的建议。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明确告知基层侨联理由并及时退回材料。设区市侨联要对各县级侨联组织上报的赋码登记申报材料予以审查,对基层侨联组织赋码登记形成审查报告报省侨联。省侨联根据市县级侨联的意见,提出赋码建议,经省侨联党组审核批准后,予以赋码,并将赋码有关材料统一归档备查。

  强化基层侨联的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基层侨联组织在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后,要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从事各类活动、开展各类工作。基层侨联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使用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第一责任人的重任,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程序。对申办的银行对公账户,通知特别强调,该帐户不得用于与侨联工作无关的资金往来,也不得用于开展经营性活动。

  加强赋码后日常监督管理

  通知明确,为防止出现“只提赋码、不讲标准”“只有赋码、没有管理”的乱象发生,各级侨联组织要在赋码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领证约谈、使用承诺、经常检查等措施。市、县级侨联对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基层侨联组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其运行管理情况特别是制度建设与执行、资金账户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期开展日常抽查。设区市侨联每年年底要将本地区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基层侨联组织日常监管情况书面报省侨联。通知同时对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明确。


  编辑: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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