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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侨联在全市侨联系统开展“微侨家”建设活动
2019-07-18 10:22:00

  7月17日上午,镇江市侨联召开六届六次常委(扩大)会议暨“侨胞之家”建设现场会。会上印发了《镇江市侨联关于开展“微侨家”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下半年在全市侨联系统开展“微侨家”建设活动。

  今年以来,镇江市侨联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侨联《关于新时代加强基层侨联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要以‘党建带侨建’为引领,下大力气推进‘侨胞之家’建设”的要求,专门组织开展基层建设调研,通过召开侨联干部座谈会、走访基层侨联组织、与侨界群众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后,提出以“微侨家”建设为抓手,推进“侨胞之家”建设。

  《方案》提出,推进“侨胞之家”建设,要做到高起点定位,明确开展建设的总要求,必须突出四个着力,即着力扩大侨联组织覆盖面,着力活跃基层侨联工作、着力服务基层侨界群众、着力营造支持基层侨联发展的工作体系,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组织引侨、阵地聚侨,建好联谊之家;坚持功能建设、内涵建设,建好服务之家;坚持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建好活力之家。要建立与当地侨情特点相符合、与侨界群众需求相统一、与基层侨联服务水平相一致的为侨服务网络和实体化服务阵地,加大涵养侨务资源的力度,满足侨界群众多元化的需求,在一定区域内形成资源共享、协调运作、优势互补的为侨服务工作格局。

  为使“微侨家”建设有序进行。上半年,市侨联在“侨胞之家”建设比较成熟的润州区先行试点。并根据试点进展情况,进一步明晰了“微侨家”建设条件及日常运作要求。《方案》提出 “微侨家”建设条件,一般建立在各级侨联委员、侨界先进人物、侨界骨干、关心侨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所在的工作场所,或建立在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以及侨界文化交流示范基地、新侨创新创业基地等单位场所。要做到“七微”要求:微基地,有固定场地,且能体现中国文化元素、本地区地域文化或其他方面的特色;微信群,有一批基本侨界群众参与的微信群,且能线上线下开展活动;微活动,有相对固定时间开展涉侨活动;微达人,有相对固定的涉侨活动组织者;微特色,有相对特色或品牌活动;微布置,有一定的涉侨文字介绍和图片;微公益,每年组织开展1-2次公益活动。关于“微侨家”的建设运营要求:“微侨家”由场所提供者进行日常管理,相关活动可由属地侨联或高校侨联给予指导、支持,市侨联经济联络处负责“微侨家”的建设协调工作;“微侨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侨界群众开展喜闻乐见或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科技等联谊活动,让侨界群众在身边能找到“家”;“微侨家”应积极为侨界活动提供相关服务,根据情况酌情收取适当活动费用;“微侨家”组织者应有阵地意识,注意活动的正向导向,彰显侨界正能量;如是经营场所的“微侨家”,应守法经营,对有违反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微侨家”称号;各级侨联应通过“微侨家”积极扩大侨联志愿者队伍,把“微侨家”建设成为服务侨家、建设侨家及侨界服务社会的重要阵地。

  为保障“微侨家”建设,《方案》提出:一是争取多方支持。各辖市区侨联、在镇高校侨联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坚持“党建带侨建”,努力创新工作载体,挖掘地区资源优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服务导向,主动联系区域内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发动侨界及广大支持关心侨务工作的社会各方力量,依靠大家为侨界群众提供活动平台和阵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鼓励联合联办、共建共享,建好“微侨家”。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把“微侨家”建设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直面侨界问题、解决侨界问题、服务侨界群众的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分类指导、系统规划;要把“微侨家”作为直接联系服务广大侨界群众的重要阵地,加强与“微侨家”联系,建立直接联系点制度,不定期深入“微侨家”指导工作;要发现、联络一批有影响力的归侨侨眷、留学人员和关心侨务工作的社会骨干,参与“微侨家”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将“微侨家”打造成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及留学人员可信赖的温暖之家、团结之家、奋斗之家,提升基层侨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以示范促建设。对活动成效显著的“微侨家”和实绩突出的活动组织者,将给予表扬、推广经验、重点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优先推荐给上级侨联给予表扬。并将安排一定的资金,推动有活力、有潜力的“微侨家”升级示范,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规范型、和谐型”的“侨之家”。

  

  

  


  编辑:镇江市侨联胡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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