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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
2018-04-10 17:32:00  来源:新华网

20162020

 

为深入贯彻国家“十三五”时期对外贸易“优进优出”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要求,推动我省外贸转型升级,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巩固外贸大省地位,加快外贸强省进程,制定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

一、国际市场拓展行动

(一)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调整优化年度贸易促进计划,充分发挥欧盟、美国、日本等传统市场重点展会对全省出口的支撑作用,大力拓展东盟、非洲、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展会,优化国际市场结构。实施“万企千展”国际市场开拓计划,用5年时间实现1万家(次)企业参加1000个境内外重点展会目标。做大做强江苏省出口商品展览会(日本大阪)、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等境内外自办展会,加快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展会平台。用足用好广交会、华交会、高交会以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等优质展会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省商务厅、省贸促会负责)

(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优化全省开放布局和促进外经贸协调发展的牵引作用,积极开展面向沿线国家的贸易促进活动,加大招展、招商力度,优化展会区域布局。力争到2020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占全省出口比重超过1/4。支持柬埔寨西港特区、印尼双马农工贸合作区等国家级、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带动成套设备、原材料、技术、标准、品牌和服务出口。(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贸促会负责)

(三)主动融入国家自贸区战略。加强中国—东盟、中韩、中澳等自贸区协定优惠原产地政策宣传和签证工作,帮助、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和便利化措施,提高优惠原产地证书利用率,扩大对自贸协定相关市场的出口。加强企业宣传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培训100场次,免费为1万家企业提供优惠原产地政策服务。在全省确定500家重点服务企业,年签证量增长超过10%。力争到2020年,全省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政策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省商务厅、省贸促会、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负责)

(四)加快建设国际营销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国际营销服务网络体系,着力推动家纺、服装、建材、家电、工具等我省传统优势出口行业在俄罗斯、东欧、中东、南非、拉美等地区培育一批展示中心、分拨中心和批发市场,在美国、英国、欧盟等发达经济体自建或收购一批零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支持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境外维修服务中心和备件基地。引导金融机构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加强合作,通过海外项目贷款、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境外项目+出口信贷”、并购贷款等方式,对企业建设国际营销服务网络、销售中心、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提供融资和信保支持。(省商务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银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负责)

二、自主品牌引领行动

(一)提高自主品牌国际化程度。完善出口品牌培育、评价、宣传和保护机制,强化省、市分级培育体系,开展省级出口品牌认定,发挥重点企业示范作用,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化企业。到2020年,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达到350个。依托优质展会、电商以及主流媒体等平台,加大对江苏品牌的海外推介力度,扩大品牌产品出口。加强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建立完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数据库,加大对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注册、体系认证和专利申请的扶持力度,推动江苏品牌走向世界。到2020年,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数量明显增长,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全省出口的比重明显提升。(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负责

(二)增强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以质取胜、科技兴贸等战略,推进品牌基础建设工程,强化知识产权布局。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加强研发创新平台和质量检测平台建设,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技术标准组织生产,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增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企业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培育、境外收购等方式推进品牌建设,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并购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收购境外品牌和技术。支持出口基地和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和集体商标注册,扩大江苏特色产品出口。到2020年,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度较高的区域品牌。(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江苏检验检疫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三)健全自主品牌发展保障机制。强化商务、质监、工商、海关、知识产权等部门合作,帮助品牌企业增强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持续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每年组织10500人次的知识产权执法技能培训,严厉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备案工作,强化企业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自主品牌企业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实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计划,支持我省企业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在海外市场的占有率。构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网络,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负责)

三、产业竞争力提升行动

(一)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和“工业强基”工程,推进“互联网+制造业”、“双百工程”项目、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三大计划,重点推动机械、电子、化工、冶金、建材、轻纺等传统优势出口行业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加速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推动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发展。到2020年,通过组建省级智能制造服务联盟,建设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动全省传统产业扩大出口规模,增强国际竞争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促进国内消费升级,推动出口产品“优质优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省商务厅、江苏检验检疫局负责)

(二)推进新兴产业国际化。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规划和推进方案,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海洋工程、航空航天、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优先引进关键领域重大项目、外资研发机构。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和细分领域特色企业,提升我省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占全省制造业外资比重达到60%,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口份额明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化发展体系初步形成。(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负责)

(三)提升特色产业集群国际竞争力。深入推进国家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强化贸易和产业的互动,加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和行业组织建设,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应用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转型拓展,重点在电子信息、船舶、光伏、纺织服装、轨道交通、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毛绒玩具等行业领域培育100个产业链条完整、产品特色鲜明、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出口产业示范集群。(省商务厅、江苏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四、加工贸易创新行动

(一)提升加工贸易价值链。发挥苏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示范效应,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研发创新、自主品牌培育和标准制定,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电子信息、轨道交通、航空等行业开展境内外维修和再制造业务试点。鼓励和支持外资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设计、销售中心等,吸引跨国公司把技术含量高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中心转移到我省,增强加工贸易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到2020年,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100家。(省商务厅、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负责)

(二)引导加工贸易有序转移。综合运用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措施,引导加工贸易向苏中、苏北等地区有序转移,优化加工贸易区域布局。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输出地、承接地的对接合作,做好对企业的服务工作。加强载体平台建设,支持苏中、苏北地区加快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提高南北共建园区发展水平,做好龙头型、旗舰型项目的跟踪服务,优化环境“筑巢引凤”,逐步增强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的能力,培育外贸新增长点,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京海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台办负责)

(三)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优化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推动连云港出口加工区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支持徐州、宿迁设立综合保税区。加快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园区先进经验,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监管模式创新。总结推广苏州工业园区贸易多元化试点经验,组织好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优化整合,拓展国际物流、研发、设计、维修、检测、内销等功能和服务,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贸易多元、功能多样、产业高端的加工贸易载体。(南京海关、省商务厅、江苏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负责)

五、服务贸易升级行动

(一)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稳定外贸增长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促进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的良性互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促进服务贸易量质齐升。巩固我省旅游、运输等传统出口行业的规模优势,积极开拓服务贸易新领域,大力发展研发设计、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和文化贸易、技术贸易、中医药和会展业服务贸易,稳步提升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特色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大力推进南京江北新区、苏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十三五”期间,力争服务贸易进出口年均增长10%,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年均增长10%。(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统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国税局、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等,南京市、苏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推动服务外包提档升级。建设苏南服务外包产业带和江苏沿江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群,积极打造国际服务外包集聚区。加强国家级、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省级示范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实施“企业培育127工程”,打造我省服务外包百强企业。到2020年,全省服务外包企业总数达到14000家,产值超亿美元龙头企业50家左右,超千万美元企业500家左右,以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业态为主的创新型服务外包企业超过1000家。(省商务厅,相关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六、新型业态培育行动

(一)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改革。深入推进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常熟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改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采购主体,完善外贸功能,探索制度改革、监管创新,推动市场内外贸融合、线上线下融合、大电商与大物流融合,放大改革综合效应。推动国内外市场互联互通,培育一批管理规范、功能完善、内外贸融合发展、文明诚信的商品市场,探索商贸流通领域开拓国际市场的新途径。(省商务厅、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省国税局、省工商局负责)

(二)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以促进产业发展为重点,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拓展海外营销渠道,提升出口效益。深入推进中国(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南京、无锡、连云港、宿迁市先行先试,在监管服务、统计监测、技术标准等方面探索创新。推进跨境电商载体平台建设,构建良好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到2020年,打造50个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在美国、欧盟、东盟、俄罗斯等重点市场建设40个公共海外仓。(省商务厅、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省国税局负责)

(三)做大做强外贸综合服务。坚持培育本土企业与引进阿里巴巴一达通等行业龙头企业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做大做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壮大外贸经营主体。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内涵,帮助传统企业拓展市场、精准营销、提高效益。到2020年,重点培育30家服务功能完备、辐射力强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小微企业超过1万家。(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省贸促会负责)

七、进口提质增效行动

(一)优化进口商品结构。及时调整优化我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进口,提高消化吸收再创新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扩大我省紧缺的能源、资源性产品和大宗商品进口。适度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提升消费层次,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建设粮食、水果、种苗、肉类、水产品等进口检验检疫指定口岸,扩大进口集聚效应。(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负责)

(二)提升进口促进平台。发挥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级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进口贸易创新发展。推动张家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积极争取汽车平行进口贸易政策,加快形成长三角地区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出口的集聚效应。推动进口商品交易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进口综合效应。到2020年,争取培育20个功能完善、辐射力强的省级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做大做强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打造成为国家级进口专业展会第一品牌和全省重要的经贸交流平台。加快建设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和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打造东西双向辐射的进口集聚区和国际要素流动平台。(省商务厅、江苏检验检疫局、省贸促会、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八、外贸环境优化行动

(一)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口岸监管部门“三互”大通关建设,加强省电子口岸建设,大力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深化通关、检验检疫无纸化改革,完善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促进“连新欧”、“苏满欧”、南京至中亚、徐州至中亚、南通至中亚等国际货运班列协调发展、扩量增效。进一步简政放权,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不合理收费,建立完善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正面清单制度,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省商务厅、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江苏海事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国税局、省物价局、省公安边防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贸促会负责)

(二)强化财税金融支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完善绩效评估体系,优化支持方向和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引导作用。强化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作用,逐步降低保险费率,对重点市场、重点行业实施针对性、差异化的积极承保政策,出口渗透率和服务支持企业的覆盖面稳步提升。进一步发挥全省小微企业平台统保及全省“走出去”信用保险平台统保的政策效应。发挥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优势,支持我省重点行业、优质企业扩大出口。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增加授信规模,提供融资便利。加快推进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推动更多外贸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业务,降低融资成本。(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江苏银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负责)

(三)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发挥“四体联动”机制和政策引导作用,鼓励企业主动运用世贸规则维护自身利益和产业安全。积极参与重大贸易救济案件的对外谈判和交涉,抓好大案要案应诉工作,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调查,营造公平贸易环境。加强进出口运行分析和预警监测,完善贸易摩擦预警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做好贸易摩擦的事前预防。建立重点进口产品产业损害调查机制,依法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维护省内重点产业安全。(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负责)

(四)拓展国际经贸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我省驻外经贸代表机构的桥梁作用,巩固完善与各国友好省州合作机制以及新苏合作理事会、苏港合作联席会议等对外合作机制,不断扩大和深化与外国政府、贸易促进机构以及行业组织之间的经贸合作,整合各方资源,多渠道、多模式建设完善经贸合作机制和平台,助推江苏对外贸易发展。(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台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贸促会负责)


  编辑:省侨联魏泽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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